
防火防盗的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火防盗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火防盗的应急预案1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镇委、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火,有效防火,科学扑火的原则,加快森林防火专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充分做好应急扑火的物资储备、扑火队伍、组织指挥三方面准备。减少森林火灾,防止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各乡镇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的防火工作,由村委负总责。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同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包片副职、包村下乡干部和包区域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按照“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林业站、村委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根据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指挥扑救系统,实施各级应急扑火预案。
三、森林火灾报告程序
(一)火灾管辖
凡发生森林火灾事件,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属地管辖,在镇林业站的领导下,由各村护林防火员组织扑救。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镇林业站要在最短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镇领导报告。由镇政府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发生在林场中一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镇域内南罗线所有公益林一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二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过火面积超过二公顷以上尚未控制明火的森林火灾:
5.发生人员伤亡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6.集体林地发生面积一公顷、荒山面积二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由所在护林员及村委组织专业队伍直接扑救。
(二)应急处理程序
1.镇林业站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向镇领导报告,并向临近村委做预警通报。
2.镇林业站根据领导的指示,立即通知所有护林员和各村委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情拟定扑救方案。
3.镇林业站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由镇领导批准后立即向火灾发生村委下达执行命令。
4.发现火情,镇林业站、护林人员除保留1—2名看守和值班领导外,其余人员必须火速赶往火场进行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扑火救灾工作。
5.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将火灾情况及时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6.各村委护林员必须做好本村委护林防火工作,处理好本村委护林防火工作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和瞒报。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扑火力量组成
森林火灾的扑救,本着以村委应急队为主进行。我镇的扑火力量分为两个梯队。统一由镇林业站调动指挥。
第一梯队为森林防火护林员。凡发现火灾,镇林业站要立即调集护林人员进行扑救。
第二梯队为镇政府临时组织的20人扑火专业队。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实施
1.快速反应,指挥到位
镇林业站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快速反应,并立即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各支部、村委靠前指挥到位,并将火场情况随时报告镇领导。
2.组织物资,做好保障
所在村委负责,按照“前指”的命令,及时组织供应扑火工具和设备,保障前方扑火需求。后勤保障分为扑火物资保障和食品物资供应,由“前指”统一协调解决。
3.增派队伍,确保力度
根据火场的实际情况,由镇林业站协调跨村委。分梯队调动扑火力量。接到扑火命令的扑火队,应立即出发,到达火场后与“前指”取得联系,接受统一调动。同时要立即通知后备队伍,随时准备奔赴火灾现场参与战斗。在完成扑火任务后,各队必须清点队员人数和扑火机具等,向“前指”报告。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
4.通讯畅通,预警及时
镇林业站与镇各通讯网络要紧密配合,通讯网络要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保证村委与镇林业站、火场指挥前线通讯畅通无阻。在火险期间,各有关村委要派专人专车坚持24小时值班,一有情况立即出发。
5.维持秩序,以人为本
派出所要派人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保障火场人员、物质、食品等供应的交通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同时也要保证灾人民群众的快速、安全、有序撤离,避免发生灾害。
6.调查取证,处分得当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派出所要立即开展火灾调查,对重大案件要全力以赴协助处理好,并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7.安抚死伤,评估损失
火灾发生地村委会同镇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抚恤工作。同时要配合火灾发生地的村委或镇林业站协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评估森林资源损失。
8.总结汇报,吸取教训
要求在森林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汇总所有材料上报。火灾发生村委形成书面材料报告镇林业站。各村委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针对扑火预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修改意见。
五、应急预案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村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积极参加镇林业站组织的演练活动。
(二)宣传培训
各村委要充分利用写标语、贴公告、办讲座、抓典型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用火事件,努力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警示一批群众,确保一方平安。争取在全镇范围能形成群防群治良好的氛围。
(三)奖罚并行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村委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镇司法所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家、省和吕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是指导全镇各村委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镇林业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2.各村委应急预案
各村委要制定本辖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经镇林 ……此处隐藏16001个字……状况、火灾现场气象等情况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当火势较大,超出扑救能力之外的情况时,乡森林防火指挥所第一时间向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增加救援力量和装备,协同合作,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扑救。
五、森林火灾扑救
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有前线指挥所、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交通管制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所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并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交通管制和医疗救护的协调工作。
2.扑救组: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调整作战方案。
3.后勤保障组:根据前线指挥所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对讲通讯系统的组建;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交通管制组: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六、灾后处置工作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及时响应,积极配合。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及扑救人员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及时对火烧地进行林木补造,确保损失降到最低。
3、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主要进山路口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每月开展一到两次护林防火工作会议,加强防火工作宣传,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4、各行政村书记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护林防火工作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村级生态护林员为具体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七、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趋势进行决策,结合实际情况实施扑救工作,要有效保障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根据火情进行有效实施办法。
2、在本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同意并作出最后决定后方可调整。
防火防盗的应急预案12为及时处理森林火灾,特别是中秋节、国庆节、春节期间森林防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次数和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规定及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方针,实行“自治为主,联防为辅”,在“实”字上见成效,发扬团结互助精神,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全乡各单位要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重点期出动宣传车到各村重点林区处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各村要在林区路口张贴森林防火戒严令,在林区设立1-2块醒目的永久性警示牌、标语牌。每一个自然村书写1-2条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语,进村入户发放防火宣传材料,与林区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中、小学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通过小手拉大手进行全覆盖宣传。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前提前告示做到文明安全祭扫,严禁携带香、纸、鞭炮及易燃物品上山。
2、加强领导,强化防火责任制。成立两支队伍:一是领导指挥队伍。成立乡防火指挥部,并下设三个分指挥部;二是防火应急队伍。乡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名单附后),各村(居、场)成立20-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名单报乡指挥部备案。二支队伍必须分工明确,职责具体,听从乡防火指挥部统一调配,既明确分工,又能相应密切协作。
3、加大森林防火人员物资保障。
(1)森林防火重点期(10月1日到次年4月30日)、中秋节、国庆节、春节假日期间,万茅山山脉、黄金咀山山脉、双峰山山脉在指定地点开挖防火隔离带,并经常性组织好清理工作。
(2)各村(居、场)必须按《都昌县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规划》清理生物防火林带杂灌、杂草2-3次,完成每年的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任务。
(3)各村(居、场)必须配足20把2号工具,20把砍刀等扑火工具。
(4)在森林防火重点期,每个行政村必须按照本辖区内山头数量安排相应的责任心强的巡山员,佩戴红袖章,携带喊话器和2号灭火工具在山缘巡护,及时发现和报告火警、火灾,巡山员按村协议定月付给报酬。
4、坚持火警,火灾报告制度。森林防火重点期,乡总指挥部及各分指挥部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一旦发生火警,火灾,在及时向乡防火办报告(电话5381115)的同时,应迅速向所属山脉分指挥部指挥长报告,不得多部门上报。森林火灾的扑救,要认真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必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和人员安全。
5、森林火灾扑救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森林火警,一般火灾,由当地村领导现场组织、指挥扑救;重、特大火灾由乡主要领导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凡有下列森林火灾的,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县指挥部报告:
(1)火场跨越乡镇界限;
(2)造成人员伤亡;
(3)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和自然保护区;
(4)12小时未扑灭;
(5)需请求县里支援;
森林火灾的扑救处理由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职责范围负责,及时组织劳力进行扑救,坚持以本村自救为主,请求外村支援为辅。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孕等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违者严肃追究村领导责任。
乡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根据现场火情及时制定扑火方案,经指挥部批准,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组织现场统一指挥扑火,设立扑火协调、通信联络、现场秩序维护和交通指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组。乡森林防火指挥调度中心必须有领导坐阵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及时与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取得联系,保障信息畅通,报告或通报火场植被情况,扑火措施和现场处置等有关情况。
扑火力量按梯队组织。第一梯队由乡应急扑火队组成。第二梯队由村指挥部及村扑火队员组成。第三梯队由乡民兵和广大群众组成。
6、做到处罚分明。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以及所消耗的其他费用,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肇事者支付,火由不清楚的由起火单位支付。凡是发生一次火灾,对所在地村委会处罚3000元,在年终结算时给予扣除,如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参与扑火的乡干部给予每人每次50元补助。
7、健全村级机构和预案。各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处理预案,并报乡指挥部备案。
本预案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