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安全应急预案【通用】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校园安全应急预案1为及时处置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事件,保障校园网作用的正常发挥,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校园网内网站主页被恶意纂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反政府、分裂国家和色情内容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学校声誉的谣言。
2、校园网内网络被非法入侵,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
3、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已经造成严重后果。
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设立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幼儿园主要负责人钱昕虹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李雪梅、技术装备主任刘东、网络管理员季爱华、相关科室人员等组成。具体承办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调查取证、应急处理和对外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网络管理员或相关科室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组长)决定是否启动该预案,一旦启动该预案,有关人员应及时到位。网络管理员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件内容,涉及计算机的IP地址、管理人、操作系统、应用服务,损失,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等。网络管理员进入应急处置工作状态,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对相关事件进行跟踪,密切关注事件动向,协助调查取证。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一般性安全隐患处理
幼儿园网络信息中心配备了相应的防火墙软件和瑞星防病毒软件,及时升级,及时清除杀灭网络病毒,检测黑客入侵事件,将向管理员发出警报,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黑客入侵事件,并报有关部门。对来往电子邮件及网络下载文件用防病毒软件软件过滤,确保不被木马类黑客病毒侵入并在无意中协助传播病毒。
管理员对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设备维护记录,保证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一旦主服务出现硬件设备故障,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启用备份服务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并对原服务器进行及时的检修,在修复后将替换备份服务器继续运行,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凡是上网人员,都能通过防火墙记录在日志里,日志的保留时间为3个月。关闭一些反动、不健康的网站,保障了校园网文化的干净。信息中心对服务器重要信息定时做好备份,提高信息存储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设备维护记录,保证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
校园安全应急预案2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防范各类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在事故突发时能够快速、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危害,依照《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级门有关要求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职责任务
1、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安全重大事宜,全面指挥调度各工作小组处置突发安全事故,必要时负责向上级汇报和请求支援救助。
2、副组长负责各分管领域的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协助组长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全力参与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校区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校区分管领导和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突发事件处置实行“首遇责任制”。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总原则,全校教职工在- -切教育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如遇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果断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尤其是学生的生命安全,立即电话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人员获讯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靠前指挥、抢险救助。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学校。
(2)严禁在宿舍里使用电火炉、电热毯等。
(3)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5)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6)进行学生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演练。
(7)总务处定期检查维护校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应急措施完备。
2、应急预案: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紧急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救火),疏散地点为学校运动场或校门外。
(3)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组织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毯等。
(3)师生不得在学校内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4)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5)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6)定期检测学校线路是否正常。
2、应急预案: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 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物中毒暨传染病防治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定期请校医务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2)教育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购买和食用无食品安全许可证的 ……此处隐藏31190个字……救援组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3)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急救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
(4)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2、医疗救护组
组长:市卫生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环保局、民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疾控中心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组织所属医疗单位全力做好各项抢救工作,并派出医疗人员和救护设备、设施至事故现场,负责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中毒人员;
(2)及时提供救治所需的药品和救护器械;
(3)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监测和清理消毒,并将有关检测数据报告总指挥部审定并通报各救援组,预防和控制二次事故的发生,保证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向事故受伤人员及伤亡者家属提供精神和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5)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3、物资保障组
组长:市经贸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交通局、事发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或协调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
(2)保证抢险救援物资以及生活急需物资的市场供应和输送;
(3)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4、电力、通信保障组
组长:市供电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统筹安排,全力以赴负责现场电力输送,保证通讯畅通,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及各现场救援小组的通讯联络,确保救援工作不间断展开;
(2)沟通现场各部门之间、现场与外界之间的联系;
(3)必要时负责协调、调用有关部门的通讯系统;
(4)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5、治安保卫组
组长:市公安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负责人,武警中队负责人,事发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事发现场的治安保卫及交通管制工作;
(2)设置警戒区域并进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
(3)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
(4)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5)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6、事故调查组
组长:市安监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或事发地镇(街道)和市安监、公安、监察、工会等单位派员组成,根据情况邀请人民检察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其调查组的组长或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临时指定。
主要职责:
(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上级或本市关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2)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制订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3)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按分级管理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
(4)做好事故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等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5)完成上级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7、宣传报道组
组长: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副组长:市级新闻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会同市委办、市府办,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负责事件情况的通报工作;
(2)代表总指挥部对外有关信息和新闻;
(3)负责对整个事件进行客观、公正、及时的报道;
(4)宣传相关的'政策与法规;
(5)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善后处理组
组长:事发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副组长:市民政局、交通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受灾人员的转移安置,配合有关单位处理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2)确定人身伤害及死难者的赔偿标准;
(3)负责对受伤人员伤残等级标准的鉴定;
(4)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信息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和应急结束
(一)校园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110”和当地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法律、法规规定还应当报告其他有关部门的,应按其规定报告。
(二)当地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地本单位校园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当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示市人民政府,要求启动市学校校园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三)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类别立即启动相应专业预案,市安监局应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处置建议,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或市政府领导指示,通知市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指导,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组织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如果校园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的,市安监局或相关应急救援主管部门要及时通报市台办、市侨办、市外办等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四)市相关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和单位接到校园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或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启动本部门相应预案,协调本部门或领域的应急救援力量,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出现场应急行动要求;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并做好周边受威胁的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及时向市学校校园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五)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力量,应在事发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相关部门组成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实施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六)当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校园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经市学校校园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七)在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完毕、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市学校校园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五、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