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5-12-24 22:41:06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15篇(集合)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15篇(集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餐饮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镇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责,并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同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50人以上的(含50人)。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物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宣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问题。

4、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置、处理情况。

(二)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镇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

1、教育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演练。

3、负责本行政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指挥、临时处理和善后事宜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鉴定等前期工作,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金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应急药品和物资储备制度,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应急药品和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报告、评估和通报

(一)监督管理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治标与治本、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事故监测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当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

1、监测机构和任务

卫生部门负责对公共餐饮消费行业、食堂的监测工作,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公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开展公共餐饮消费行业、食堂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开展对食品药品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诊疗监测;监测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2、监测报告

监测部门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迅速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对相关食品及其原料进行监控,保护好现场(包括工具、设备等),以进一步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和开展调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接到监测报告后,应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预警系统

监测机构和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均应建立预警系统,制订预警方案,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备案,并按本预案信息发布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三)事故报告

1、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须有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的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相关部门和单位协 ……此处隐藏23089个字……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处置原则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本预案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定对象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处置原则: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减少危害,统一领导、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二、应急处理组织

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

餐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主要职责:开展有关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协调部门调查处理,加强后勤保障,指导监管人员现场进行餐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事件分级

按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食品安全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较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四级。

(一)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镇街,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含我区在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四)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我区及周边区县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件的,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对应食品安全事件分级,出现食品安全事件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等级启动《重庆市大足区食品药品事件应急预案》响应。未达到以上级别作为普通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四、接报与应急准备

区局、镇(街)市场监管所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报告时,第一接报人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如实记录事件有关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及地址、联系电话、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品、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等,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应及时向分管领导通报。分管领导应当根据情况及时成立食品安全现场调查处置组,指定现场调查处置负责人,同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一般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由属地市场监管所接通知后应在所相关负责人带领下立即组织至少2名监管人员携带现场处置所需执法文书等相关物品,在30分钟内赶赴事件发生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处置,区局根据现场调查处置需要。必要时派出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现场指导开展调查处置工作。食品一、二、三科,执法支队、法制科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做好后期保障及部门协调工作。

现场调查处置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需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通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现场调查处置组应当加强与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联系,协助、配合其开展事件调查工作。

五、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事件处置

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组达到现场后,应向现场有关人员询问,掌握并核实事件基本情况开展调查,在调查中应及时向分管领导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理。现场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生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经营场所对照有关的规范及要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1)对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区域、食品及其原料、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状况进行重点检查;

(2)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3)根据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应制作询问笔录,文书的制作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

2.样品的采集: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协助、配合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发生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样品采集工作。必要时现场抽取样品及时送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3.采取现场临时控制措施:临时控制措施的采取,应当视情况而定,可以达到现场后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立即采取,也可根据现场检查结果采取,具体的措施包括: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抽样送检;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二)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调查处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现场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相关调查报告等有关结论,适时调整应急处理的策略与方法。

(三)事件终结

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现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报经批准,可宣布现场处理终结,工作组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四)信息发布

各科、所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

六、善后处理

(一)撰写事件调查处置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属地监管所应对现场调查处理有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撰写出调查处置报告,上报区局餐饮科。调查处置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现场调查情况,样品采集情况及检测结果,采取的临时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性质判定,意见与建议等。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处罚的,也应写入调查处置报告中。

(二)责任追究

1.对经调查取证认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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