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1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院的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学生解决所面临的心理困境,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一、干预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应对,减少和避免危机对学院正常工作的干扰。
5.通过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负责,学生处统一指挥协调,班主任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主要人员:学院主管领导、学生科、班主任、心理老师、校医、安保人员、司机、心理协会成员等。
四、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院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学生科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院安保人员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学校其他教师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五、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对象是我院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表现包括:
1.重大心理危机事件(Ⅰ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2.较大心理危机事件(Ⅱ级)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
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3.一般心理危机事件(Ⅲ级)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六、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院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各班班委特别是心理委员要
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七、学院危机报告制度
1.发现有Ⅱ级或Ⅲ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发现者应迅速以电话的形式报班主任,再报系部和学生处。
2.Ⅰ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发生心理危机事故的相关班级应立即向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学生处报告并通知到相关协同部门。
八、应急响应机制
发生突发心理危机事件时,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学生处、保卫科等相关处室应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或者精神病处于急性发作期,并且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时,启动心理危机应急预案的I级响应。
(2)I级响应行动
①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的领导机构、相关处室在接到重大心理危机事件(I级)发生报告时,立即启动本方案。
②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心理危机干预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以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组织和协调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③对发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目击者、同寝室同学、同班同学,组织心理危机干预,进行创伤后应激干预。
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发生较大心理危机事故(Ⅱ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故(Ⅲ级)时,启动应急预案的Ⅱ级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机构在重大心理危机事件或较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方案。
②心理危机干预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立即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③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精神卫生医院心理科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精神卫生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院危机干预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重大和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由心理危机干预组在分析论证后作出决定。
九、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2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人们的心灵,造成不良后果。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 ……此处隐藏32951个字……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6、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由政教处、保卫处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工作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总之,学校要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7、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8、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人员协助而不服从协调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救助时机的;
3.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15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针对学校学生心理问题相对突出的现象,为使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带来的损失,根据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学校为加强对学生心理教育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学生心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班主任
二、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
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是学生心理问题预警与危机干预的前提和基础。
1、学校每年对新生进行普适性的心理健康测量,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归类、分析,初步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作好保密工作。
2、对于有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建立特别档案,重点管理,定期与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沟通和交换意见。
3、各班班主任应对学生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处理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并密切关注。
三、积极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1、通过专业课程、咨询辅导、班主任事情、学科渗透、学生举动等各种渠道开展常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具备心理健康常识。
2、通过讲座、报刊资料、网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宣扬事情,在校内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3、加大对学校教师、班主任、家长等人员的`培训,普及心理健康常识,了解心理危机干预的相关知识和程序。
4、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设立心理咨询信箱,公布心理乞助热线电话,畅通心理危机干预信息渠道。平常应特别注意做好新生、毕业生、贫困生、学困生、学优生等在进修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击或遭受意外刺激的学生的相关事情。
四、实施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当学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应建立学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当发觉有学生出现任何心理危机、心理异常或突发事件时,任何人都应立刻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刻报告政教处;政教处应立刻报告校长。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刻上报校长。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查相关人员的相应义务。
五、建立学生心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一)对自伤、自杀(或自杀倾向)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办法。
1、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或进行监护;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注意保护当事人利益);
3、立刻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
4、在一定时间里由当事人亲近和信任的同学、朋友、亲属和老师陪伴,保证其身心安全,稳定和疏导其情绪;
5、学校心理辅导员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6、对当事人所在班级的同学举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以帮助当事人获得支持性的情况;
7、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平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帮助其健康成长。
(二)对其他心理异常题目的应急或干预。
1、如发现学生出现比较突出的心理问题,班主任应及时向政教处报告;
2、由学校心理辅导人员对当事人举行诊断咨询,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处理办法;各班班主任和班干部,应积极配合心理辅导人员的意见,帮助解决学生的心理题目;
3、对于超出心理辅导人员能力和专业的学生,应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
4、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学生存在心理题目并需要治疗时,班主任应立刻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各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条例处理;如果在治疗期间需要陪读的学生,学生家长应陪读,并与学校签订义务书;
5、因精神题目需要休学的学生,学校要与其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
6、因精神问题治愈而复学的学生,要出示当地专业医疗机构的治疗证实,并到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复诊,经学校签字同意后,管理复学手续;
7、对康复期间的学生学校应主动积极地提供心理咨询,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
8、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定期保持沟通;9、对该学生所在班级的同学进行朋辈咨询,以帮助当事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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