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五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方案 篇1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救灾;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组织机构设置
为做好防灾救灾工作,成立局防灾救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防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挥调度。
三、灾害等级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灾害等级。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的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
1、洪涝、风雹灾害:因灾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在3000亩及其以上;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需紧急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2、干旱:农区连续50天、牧区连续60天降水少于常年70%以上,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25%以上;因灾造成5000人以上人数、30000头以上牲畜饮水困难。
3、地震:发生7.0级以上地震,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牧区大牲畜死亡在20%及其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4、滑坡、泥石流: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5、病虫灾害:受灾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
6、雪灾、低温冷冻灾:牧区大牲畜死亡在20%及其以上。
7、灾区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及其以上。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的为重大灾害(ⅱ级):
1、洪涝、风雹灾害:因灾死亡人数5—9人;倒塌房屋达1000间;被困人口达50-100人;农作物绝收面积在1500亩及其以上;需紧急安置人数达200-500人以下;无家可归人数达150-300人。
2、干旱:农区连续50天,牧区连续60天降水少于常年50-70%,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15-25%;因灾造成20xx-5000人,10000-30000头牲畜饮水困难。
3、地震:发生6.0级-6.9级地震,死亡人数达5-9人;倒塌房屋达1000间;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200-500人;无家可归人数达100-300人。
4、滑坡、泥石流:死亡人数达5-9人;倒塌房屋达1000间;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200-500人;无家可归人数达100-300人。
5、病虫灾害:受灾面积在100公顷及其以上,1000公顷以下。
6、雪灾、低温冷冻灾:牧区大牲畜死亡在15%及其以上,20%以下。
7、灾区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万元及其以上,3000万元以下。
(三)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较大灾害(ⅲ级):
1、洪涝、风雹灾害:因灾死亡人数在3-4人;倒塌房屋在500间及其以上,1000间谍以下;被困人数在50人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在100人及其以上,200人以下;无家可归人数在150人以上。
2、干旱:农区连续50天,牧区连续60天降水少于常年50%以下;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15%以下;因灾造成20xx人以上、10000头以上牲畜饮水困难。
3、地震:发生5级以下地震,死亡人数在3-4人;倒塌房屋500间及其以上,1000间谍以下;需转移安置人数100-200人;无家可归人数100人以上。
4、滑坡、泥石流:死亡人数在3-4人以上;倒塌房屋500-1000间;需转移安置人数100-200人;无家可归人数100人以上。
5、病虫灾害:受灾面积在1公顷及其以上,100公顷以下。
6、雪灾、低温冷冻灾:牲畜死亡数在7%及其以上,15%以下。
7、灾区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20xx万元以下。
(四)未达到较大灾害(ⅲ级)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ⅳ级)。
四、应急响应等级及行动
(一)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损失程度,相应设定4个响应等级,即ⅰ级响应至ⅳ级响应。灾情损失达到设定响应标准,即启动相应响应程序。局防灾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得知灾情后,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部署、协调和督促检查救灾工作中相关事宜,全局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行动:
(1)灾情监测、收集、报告与评估。对灾害损失及其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紧急救援和转移灾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应急保障:保障救灾应急所需资金;为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
(4)视情况组织救灾捐赠;
(5)恢复重建因灾毁损的居民住房。
五、灾情报告程序
自然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
(一)灾情初报
凡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对灾情进行初步汇总、核实,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按规定程序上报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
(二)灾情续报
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日9时前将前一日灾情情况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进行汇总,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日10时前向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报
在灾情稳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县民政局审核、汇总全县灾情数据,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六、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1、确保救灾经费投入,将救灾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同时安排好本级救灾业务工作经费。按《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将救灾物资应急储备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通知》精神,县财政应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30万元的救灾专项经费。
2、实行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保证救灾资金快速拨付。
(二)物资准备
1、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包括灾民生活所必需的救灾帐篷、衣被等物资。目前我局救灾物资仓库中救灾大帐篷190顶、小帐篷31顶、棉被20xx床、毛毯182床、藏毯49床。
2、救灾 ……此处隐藏2326个字……>二、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项目部特成立了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郭庆林
副组长:宋国春 包 海
组 员:王国青 李 兴 严万年 武帅帅 王 贺 奚 卯
刘江天 陈绍元 卫 涛 芦亚杰 王盛运 席 睿
杨 涛 徐乐华 高 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电话:15735988288。
三、确定工作范围和排查重点
(一)工作范围
贵瓮高速公路第一总承包第三合同段各工点。
(二)排查重点
根据文件要求及我项目部的施工特点,确定检查重点为:爆破工程、特种设备、非标设备使用、临空临边作业以及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等情况。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及验收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与施工方案一致。
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作业情况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高处作业是否按要求设置人员上下通道,作业平台脚手板是否铺满且固定牢固。
临边作业是否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网,下方有人员通行或作业得,是否设置挡脚、防滑设施、安全网、安全通道等。
高处、临边作业一线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带。
起重机械、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物资配备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是否按要求开展教育培训,以及教育培训记录是否清晰。
是否存在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未佩戴安全帽)即上岗作业得现象。
是否存在使用吊机运载人员问题。
是否存在违规运输、储存和使用民爆物品问题。
四、实施步骤与工作安排
按照贵瓮公司的具体要求,我项目部“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活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
立即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开展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隐患排查活动。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各工点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填写检查记录、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建立隐患台账。并将我项目部制定的活动方案、排查结果按时上报贵瓮公司安环部。
2、整改检查阶段(8月21日至11月30日)
根据自查阶段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项目部加强整改过程的督查,留好整改前和整改后的影响资料,通过前后对比,做到持续改进,对于重点部位及反复出现的隐患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下发罚款单,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彻底根治。
3、巩固落实阶段(11月至12月)
对“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活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我项目部在本次活动中的好的经验做法,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形成关于集中开展“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按时上报贵瓮公司安全环保部。
工作方案 篇5(二)安全设施设计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矿山设备及生产工艺;
(三)露天矿山(不含型材矿)应当使用中深孔爆破技术;
(四)地下矿山设计采用斜坡道、斜井、竖井开拓系统时,原则上应当按主井、副井、风井形式布置;
(五)严格控制地下矿山井下最大班作业人数(每个工作面不得超过3人);
(六)排土场(废石场)下部安全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重要工业设施等,试生产工作方案。
第十三条[设计审查]矿山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其变更设计应当由项目核准或备案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
其中,《安全专篇》及其变更设计的审查由盛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安全专篇》审查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三)经有关部门评审、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证明资料;
(四)审查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五)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四条[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编制施工图设计,并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开工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将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的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协议等报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施工、监理]矿山建设单位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和监理。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
第十七条[隐蔽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隐蔽性工程进行分阶段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延期建设]矿山建设项目经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工后,未在设计审批工期内竣工的,应当向原批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期建设申请,经原批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建设。
第十九条[试生产]地下矿山和大中型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编制试生产工作方案。试生产工作方案经原批准设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试生产。
试生产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需要延长试生产期限的,应当向批准设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建设单位应当将试生产工作方案报送参与初步设计审查的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验收]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内部验收。并委托安全评价单位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矿山建设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其中,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由盛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二)安全专篇设计审查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四)监理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五)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六)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七)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证明材料;
(八)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九)试生产情况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