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5-07-06 11:41:10
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1

沂堂镇以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为契机,走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

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是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新要求,对推动沂堂镇新型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培养锻炼机关干部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性、方向性和基础性的工作,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破解土地瓶颈制约、实现集约节约发展的有效载体。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能够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健全社区规章制度、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以点带面,推进基层但组织资源共享、互促互赢、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社会一体化进程。

区域规划以来、沂堂镇党委、政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以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标的总体要求,高点定位、创新实践,科学规划、多元投入,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健全组织,党建先行,社区建设实现了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然而对于在社区建设中,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社区建设相对滞后、经验不足,工作机制缺少合力,公共服务资源普遍匮乏等诸多问题。为此,镇党委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把这次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作为农村社区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课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明确了围绕农村社区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下大气力抓了农村社区发展规划,基层组织创先争优等工作。形成以“上级帮扶、共同建设、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的良好格局,使全镇农村社区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沂堂镇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沂堂镇辖5个工作区,32个行政村,4.5万人,6.3万亩耕地,总面积75平方公里。按照“中心村”社区建设模式,准备搭建一个区域化、开放式、社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坚持“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共驻共建、资源共享、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对农村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整合。全镇计划建设大兴屯、麒麟、迷龙、台井、柳庄和沂堂6个社区,区委共派出12名机关干部分别到上述6个社区中到村任职。为此沂堂镇党委、政府:

(一)是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有关工作,涉及基层党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有力保障了工作稳步推进。抽组专人,对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组织建设等诸多问题进行广泛调研,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规划论证,积极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为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打下一个良好的平台。

(二)是深入考察,坚定信心。

组织任职干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工作区总支书记、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到先进县区、兄弟街道学习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考察学习,使大家认识到农村社区建设是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节约土地资源、加快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着极大帮助,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工作的信心。

(三)是立足实际,明确目标。

在对辖区32个行政村进行调查摸底、综合分析,结合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示范带动的原则,今年确定了麒麟山、大兴屯为试点,率先启动农村社区建设。现在基本完成了麒麟社区的拟建选址、搬迁、规划、勘探、协议的整理工作。

(四)是组织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全镇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村务公开栏、远教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好处,消除部分群众的顾虑思想,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社区组织建设中的主要做法

(一)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研。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求完善、三年上台阶”的总体目标,围绕“科学发展、加快全面提升”的主题,本着服务效率最高、居民受益最大的原则,大力开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群众最需要、最迫切、最直接的问题作为社区为民服务的切入点。

(二)加强对社区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的领导和扶持,形成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合力。

(三)探索建立以社区工作者为骨干,以社会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单位帮扶为补充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到村任职机关干部作用,形成“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

三、存在的问题

全镇行政村多、分布不均匀、村情民意复杂,各村发展具有不平衡性这些都制约了农村社区建设发展。

(一)是个别干部群众思想上认识不足。很多干部群众不了解社区的意义和作用,不能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建设农村社区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村干部担心在以中心村为模式的社区建设中,村的数量将少,村级班子也会受到影响,自己的村干部身份将会大打折扣,群众有故土难离的思想、不愿意到外庄生活,认识上存在误区和思想顾虑。对推行农村社区建设达到全覆盖难度很大。

(二)是社区建设资金筹集难度大。由于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社区建设的基础差,部分干部群众对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等靠要”的想法,不积极寻求农村社区建设内在动力,因此,农村社区建设的后劲不足。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头绪多、投资大,仅仅依靠镇、村财政投入远远不够,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适合农村社区建设的融资渠道,社区建设资金难以得到保障,势必会影响工作进程。

(三)建设土地少、标准低、档次低。近几年,农村建房存在向外发展、形成“空心村”的现状,造成了发展土地少,选址困难。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处在起步阶段,其运行机制还在探索之中,新建的部分社区只有办公场所,没有其它配套设施,服务功能单一,达不到综合性服务的要求,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不够。

(四)是群众参与社区活动不够广泛。社区中能够真正满足老人需要的活动和服务较少,居民技能培训,以及思想道德、民主法制、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及文体娱乐活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较少。

四、下一步的规划和打算

(一)以人为本,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中心村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综合服务中心,可利用现有中心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适当改造整合建设,有条件的地方,重新规划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设置,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聚居、交通状况、历史传统等特点,做到地域相近、规模适度、便于服务。形成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各类专项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医疗卫生、文体教育、计划生育、民间纠纷调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警务等服务功能,不 ……此处隐藏18990个字……活补贴为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500元。与《纲要》要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问题。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本部门业务的,要求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些要求不能得到完全落实,增加了社区工作,也就加大了社区办公经费压力。目前,我区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每年下拨补助5000人以上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1万元,5000人以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8000元。这样的标准远远无法满足我区33个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要求。

四、建议

1、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组织管理体制

一是创新组织领导体制。组织领导体制是从根本上保障社区建设的领导和管理的最重要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明确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领导组织体制和工作体制。针对社区用房建设、文化、环境、治安、卫生等等分属于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民政部门牵头的职能不能落实的现状,建议设立市和区两级社区建设管理局一类的政府机构,统一行使社区建设规划、建设、管理、检查、指导、协调职能,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驻区单位参与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驻区单位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热情支持所在社区的社区建设管理,主要包括驻区单位的文化、体育、科研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积极参与社区换届选举,参加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配合社区做好计划生育、治安管理工作,支持社区的公益事业建设,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活动。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驻军、大中小学校、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要积极支持所在地社区的工作,参加所在地社区的活动,要主动与社区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帮助解决社区工作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驻区各单位要将闲置资源无偿或低价提供给社区作为办公、服务和活动场所,要将单位的服务及活动设施无偿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打破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分别建立信息网络体制,建议建立市、区各部门共享网络信息平台,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三是先行先试,完善社区功能。按照省、市的部署,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在城区每个街道抓好1—2个社区试点,拓展社区建设内容,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任何级别的部门、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社区挂牌、考核评比、办班培训、专项调查、报刊征订等事项以及社区职能以外工作进社区的,应持上级有关文件和具体实施意见,向所在区社区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委托给社区。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理顺市、区、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增强区和街道在管理区域性公益事业、公共事务以及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把社区居委会当成自己的`“下属单位”,层层向下压任务,坚决杜绝社区行政化。建议落实区委已经制定的政策,城市义务兵优待金由区财政统筹,减轻社区工作压力。

2、切实保障社区办公活动场所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同步规划建设。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及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市规划、土地、民政以及新罗区政府部门,按照社区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区划以及“布点合理、选址适当、设置集中”的要求,尽快编制出台龙岩中心城市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的政策性意见,力争居住区的规划与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同步进行,确保居委会办公用房有地选址,有地建设,尽快解决“无址办公”以及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的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同时提前规划预留即将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地块(近期急需新建华莲、龙腾、东肖开发区等14个社区居委会,详见表三)。按照“五个一”(即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警务室、一个文化阅览室、一个体育健身场所)以及预留一定的停车场标准来规划建设,独立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1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机制。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规划、土地、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275号)以及《福建省城市建设纲要》、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土地竞拍、小区规划、工程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验收备案及权属办证等环节的协调控制,确保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规划建设、配套到位。

三是简化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用地手续,减免费用。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本身是城市公共设施,服务于市民,现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本身就是加重当地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因此建议市规划、土地等部门简化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各项审批手续,并且减免相关审批费用。

3、增加投入,确保社区各项经费

一是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保障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应将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农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重视和支持,建议每年从市、区财政预算中各安排300万元,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制定具体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服务等费用支出规定,从根本上保障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以及社区社会服务费用。与此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对零星开发住宅区,开发商可按建设面积2—5%的标准折算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或购买社区配套用房”规定,建议市政府明确对新开发的住宅区,开发商按建设面积的5%的标准折算,向新罗区政府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

二是兑现并提高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参照20xx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月标准,今年尽早兑现省要求的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明年逐步提高,以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如确需社区居委会承担或配合的工作事项,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把关,通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对于超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职责范围,而必须由居委会协助的工作,要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解决相应的经费或人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四是建议适当提高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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